历史

第29章(2/2)

主动招惹,一般也不会有什麽危险。

    天族战士没有一点逃亡状态的紧张感,倒像是在上世界的美纳斯森林郊游一样轻松,不时还会把手里的“道具”──双头权杖拿出来把跑到他面前的长脚兔子敲昏,为晚饭的材料做准备。

    很快他手里的兔子从一只变成了一串。<scrip>s1();</scrip>

    “阿罗德,今晚吃烤兔子r吧?”

    阿罗德看了他一眼:“前面就是朋贝村,晚上我们在那里过夜。你可以用手上的兔子换一个舒f的房间以及一顿海蟹r大餐。”

    “真的?!太好了!那我们还等什麽?快走吧!”

    刚才在林子里到处绕的人是谁?

    “不过在这之前。”阿罗德指著一只从林中飞出来,看上去像头猪一样大的虫子,“瞧,这就是丛林萤火虫,我们刚才接到的任务就是收集二十对像这样的萤火虫翅膀。”

    “真的要做任务啊?”

    “没有佣兵会只拿著任务卷轴走过森林却一无所获。”

    丛林萤火虫是种比较常见的林中昆虫,身上没有毒素,圆滚滚的肚子像颗巨大的夜明珠,不论白天和黑夜都绽放耀眼的光芒,非常容易发现。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完全无害,萤火虫有一对像獠牙一样尖锐的触须,如果不小心被它扎中了可不好受。

    不过在阿罗德的战剑面前,丛林萤火虫不堪一击。不到一会儿,他口袋里的萤火虫翅膀已经达到了十双之多。等他丢下了萤火虫的尸,回头去找那位没有了盔甲和武器的天族战士,本来以为他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