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全家桶炸鸡匆匆走过来,她正好撞在他身上。那壮汉手里的全家桶顿时掉在地上,炸鸡洒满地。他大怒:“走路不长眼睛吗?”
米宝急忙蹲下去捡炸鸡:“对不起……对不起……”
捡了一块起来,才愣住,讪讪地笑一下,“对不起,我赔你吧……”
她摸出两百元递过去,那壮汉狠狠瞪了她一眼,骂骂咧咧:“真是遇得到,神经病……算我今天倒霉……”
米宝手里还捏着那个捡起来的炸鸡腿,她看了看,也不顾有没有灰尘,放在嘴里咬一口,居然还是脆蹦蹦的。
在这条巷子里,她生活了十来年。
直到十岁时遇到强森。
那个天神一般的男人,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从此,她搬离这里,住在他为她单独租赁的小屋子里。小屋子不豪华,但是干净,整洁,可以做饭洗衣服洗澡。
但那间小屋子也不见了――随着这个城市的变迁,这里,成了一座城市中心的休闲小公园。
已是夕阳西下。
她信步走向公园。
公园里密密麻麻开满了三角梅,紫红、玫红的小花朵铺天盖地,远远望去,几乎将中间的小小的湖泊彻底淹没在一片花海之中。
湖心的另一岸,则是密密匝匝的藤萝小黄花,也开得铺天盖地,一半金黄,一半绯红,也分不出个高下。
湖里,载满了荷花,都是早开的观赏性品种,正到繁盛时,一朵朵亭亭玉立,煞是美丽。
有个奔跑的少年往湖里扔一块石头,顿时荡漾起潋滟的金光,淋淋的扩散开去,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灿烂而美丽起来。
树荫下人很少,米宝慢慢走过去,在长椅子上坐下。
一阵倦意袭来,她干脆躺下去,很惬意地抱着头,呼呼大睡。也不知睡了多久,睁开眼睛,居然发现夕阳还在天上。
晚风吹来,鼻端满是荷花的清香。
她站起身,挥挥手臂,忽然觉得无比的神清气爽。
这里,是她的出生地。
罢了罢了,这是她最后的告别。这以后,就会天涯海角。也许,会去到没有任何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也许,会满世界游走。反正,这里可能终生也不会再回来了。
远远地,有人一直看着她,她却浑然不觉。
他站在巨大的黄铯藤花架下面,看到她慢慢地踏上荷花池里那道长长的木桥。古老的木桥,踩在上面就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她一时兴起,重重地在上面踱一下,听得那吱呀声,忽然很高兴,然后,蹲下去,想去摘最近的那一朵荷花。
明明写着严禁攀折,违者罚款1000元——可这人,居然伸出手。
幸好,一直够不着。
她没摘到荷花,也许是怕掉下水去,赶紧站起来。
风吹动她的绿色长裙,乌黑的长发也随风飘扬,还有荷花那种淡淡的香味,她一路往前,一路翩然……整个人,仿佛和荷花荷叶,融为一体。
他忽然屏住呼吸,仿佛看到这绿荫鲜荷深处缓缓走出的一个精灵。
认识十几年,他第一次发现她这么这么美丽――一个美丽的女人,而不是孩子。
不不不,再也不是那个一脸脏兮兮,抓住鸡腿就猛啃的小孩子了。
她慢慢走近。
风吹裙动,雪白小腿若隐若现,嫩藕似的。甚至她抬起胳膊,轻轻拂开遮面乱发时,那种幼稚又天真的微微风情……
他的心跳,更是加速。
许多年了,他从未再为任何事情心跳过了,没想到,如今死灰复燃。
终于,他的双脚第一次违背了大脑的控制,就在她走过木桥,双脚踏在林荫路上时,他冲出去,一把搂住她。
米宝惊呼,可是,所有的惊呼被彻底封住。
是他灼热到极点的嘴唇,是他生猛如豹子一般的拥抱,是他死死将她困住,唇舌之间,仿佛要将她的灵魂从此收归己有。
明明是要反抗到底的,可是,米宝嗅到那股熟悉的味道。
是他特有的味道:干净、强悍、勇猛、亲切……甚至,一种男人专属,特别特别强烈的荷尔蒙的味道……许多许多次,她醉心于这种强悍的味道,只是,从来不敢言明。
我爱这个男人,很多很多年。
可是,我从不敢表达一丝半毫的情感。
也许,从十岁起,这种暗恋,就如影随形。
第107章恋爱季
直到现在,直到此刻,直到这个夕阳西下的时候,她第一次从他的拥抱里获得一种肯定的力量……尤其,他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亲吻。
没有人知道,这是米宝的初吻——
真正像一个女人似的去回应,两厢情愿的吻——这才是初吻。
他辗转反侧,她被动迎合。
最初,本是憋了一口气,忍无可忍,可是,这口气,也很快被那甜蜜强悍的拥吻所瓦解……她一切的怨恨、恼怒,统统都烟消云散了。
她甚至主动伸出手,抱着他。
很久很久,直到二人都无法呼吸了,他才停下。
她手一松,可是,他只是透一口气,再次将她的嘴唇封住……这一次,很轻很轻,就像这初夏的晚风,就像最后一丝夕阳的余晖,温柔,浪漫,带着一种血色的魅惑。
她透不过气来——是一种深深沉沦的软弱和妥协。
忽然就想:随他吧,随他吧。
我难道不是一直在盼着这一刻的到来吗?
甚至,连这一丝仅存的理智,也在他温柔的舌尖里,烟消云散。
她只是抱着他的腰,柔顺地接受。
而他,在紧紧的拥抱里,在她迂回婉转的回应里,忽然非常非常开心,就像飘入鼻端的那种干净之极的芳香气味——只有最干净的少女才能散发出的那种自然而然的淡淡体香。
他无比心醉。
离开她的嘴唇时,大手却更加强烈地将她环绕,声音温柔得出奇:“小宝……小宝……”
她的头,紧紧埋在他的怀里。
忽然,就心安了。
只是,泪如雨下。
他察觉到胸前的衬衣被淋湿,声音更是温柔,轻轻拍着她的背脊:“小宝,怎么了?”
她抽抽搭搭,不可遏制。
这次,他再也没有劝她,也不开口,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哭吧哭吧,哭一场,所有的情绪才能得到缓解。
女人,就像眼珠,从来不会疼,可是,只要一丝灰尘入侵,便足以令她泪流满面。
米宝再抬起头时,天已经快黑了。
一轮圆月孤寂地在遥远的天边,冷冷清清的看着这个世界。在它的四周,长了一圈淡淡的绒毛,随即,淅淅沥沥的小雨就飘下来了。
黄铯藤花下面,已经没有行人,他俩独坐长椅子上,听着小雨洒在藤花架上,却不透下来。时光静谧,这个城市,忽然陷入了恋爱季。
米宝紧紧捏着那只大手,声音惴惴的:“大叔,你怎么来了?”
明明没有灯光,可是,他依旧看到她嫣红的嘴唇,流淌的眼波,绿色裙子下嫩藕般的小腿……就像他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来,忽然又被点燃的热烈火焰。
他只是紧紧抱住她,听着她同样激烈的心跳,半晌,忽然笑起来。
她诧异:“大叔,你笑什么?”
他的大手,轻轻放在她的肚子上面。
她忽然红了脸。
因为,她听得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声音――这一整天,她什么东西都还没吃,只有早晨在酒店里喝过的一杯橙汁勉强支撑到现在。
一念至此,顿觉口干舌燥,饥肠辘辘。
他拉住她的手,微笑:“小宝,你可是地主,今晚,你得请我在这个城市好好吃一顿。”
她兴高采烈:“大叔,我知道一家非常非常好吃的小店。”
公园里,早已关了门。
四周的路灯也是关闭。花木幽深,松涛阵阵,偶尔,有蛇鼠蹿出来时嗖嗖的轻响声……要是一个人独行,肯定胆战心惊。但是,米宝拉住那双温暖的大手,忽然觉得,什么都不怕了。
真的,靠着这个人,便足以天下无敌了――不不不,是天下什么样的东西都无法再伤害自己了。
从她十岁那年,就知道这一点了,所以,后来,恐惧自己要失去时,才那么绝望而伤心。
他也凝视她,尤其,看到她双手拉着自己的一只手,甚至有点蹦蹦跳跳,就像小时候,有一年他陪她过年,她高兴得一直跳个不停,大声地宣布“大叔,有你陪我过年,我便什么都不怕了……大叔,我好爱你……”
很久很久以前,她便说过无数次“大叔,我好爱你”。
他嘴角含笑,心底温柔。
现在才发现,也许,不算太晚。
那是一条非常陈旧的老街,四周都已经拆迁,唯有这里,还亮着深夜鬼饮食的孤灯。只得四五张桌子,但都坐满了人。幸好,二人一去,就有一桌人起身结账。
米宝悄悄地:“我回来之前做过攻略,七八家我很喜欢的小店,就只有这一家还幸存。”
在旁边收钱的老板娘耳朵尖,立即叹息:“唉,也保不住了,下个月就要搬走了。幸好你们来得早,晚一点,就不是这里了。”
“搬去哪里?”
“过三条街后面的停车场里。唉,搬走后,生意肯定不如这里。”
老板娘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问:“你们要什么?”
“当然一定得是老三篇。”
很快,菜就上齐了:清炖牛筋香喷喷、粉蒸牛肉十分可口,而切片的卤牛肉更是天下一绝。
米宝夹一块粉蒸肉在强森碗里,兴高采烈:“大叔,你尝这个,真是好吃极了。”
他细嚼慢咽。
她满脸期待:“怎么样?大叔,是很好吃吧?”
他点点头。
她高兴得几乎在他脸上亲一口,却生生忍住。
强森见她眼珠子乱转,十分狡黠,又微微带点笑意,就问:“小宝,你笑什么?”
“大叔,你记得那次过年吗?我争着夹菜给你吃,可是,你教训我,说这样不卫生,小孩子不许给人家夹菜。所以,长大后,我就再也不给任何人夹菜了。但是,今天,你没有教训我耶……”
他顿住,是这样么?
刚刚,他竟然没注意到她夹菜——也没想起反对。
事实上,他是一个绝对的洁癖主义者。无论多么亲密的人,从来不会有超越卫生的行为――但是,此时,怎么完全没想到呢。
她眉飞色舞,又夹给他一大片卤牛肉:“大叔,这个你也必须尝尝,这可是他家号称用百年老卤水卤出来的,据说,味道堪称天下一绝……”
强森来者不拒,吃完,才赞:“我真的从没吃过这么好的牛肉。”
这一顿饭,加了三次菜。
米宝,从未在晚上吃得这么饱过。当然,强森更是例外。可是,一顿饭,他脸上全是笑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开心。
是跟她和解?
是她苹果脸上那种嫣红可爱的甜蜜?
亦或是她眉眼之间那种毫不掩饰的赤骡骡的崇拜的少女情怀?
明明没有喝一滴酒,他却觉得自己醉了。
酒店很远,二人步行。
米宝拖着他的手,沿途咯咯地只是笑。
他好奇:“你笑什么?”
她嘟着嘴巴:“大叔,我俩雨中漫步是不是很浪漫?”
“雨中漫步?”
他抬起头,明月当空,就连微小的毛毛雨都没了,何来雨中漫步?
她走累了,就跑到他面前,蹲着。
“干嘛?”
“大叔,你背我。”
他指指自己的嘴唇:“要是你每走几步就亲我一下,也许我会考虑。”
她呵呵笑着,还没回答,忽然有一辆摩托车蹿出来,一只手抓住她的小包就拖过去。
传说中的飞车党。
米宝惊呼。
强森已经追上去。
小毛贼自以为得手,正要加速,可是,一只大手几乎从天而降,猛地一拉,他身子一歪,连人带摩托重重摔倒在地。
从奔跑跳跃到这一拉……简直就像是电影特效。
米宝看得呆了。
强森弯腰捡起地上的包包,小贼跳起来,忽然从裤脚里摸出一把匕首,正要逞凶,一只脚狠狠地踩在他的手上,他手一松,匕首掉在了地上。
他杀猪般惨叫起来:“放开我……放开……”
强森冷冷的:“专挑弱女子下手,算几个意思?以后记住教训吧。”
话音刚落,那毛贼的惨呼声几乎哑了,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臂脱臼,疼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快滚去医院,迟了这条手臂也许就废了。”
毛贼爬起来就跑,仓促之中,烂摩托也不要了。
他这才拍拍手,将包递到米宝手里,柔声道:“刚刚是不是吓着了?”
米宝呵呵笑起来:“大叔,这算是英雄救美吗?”
他板着脸:“你是美女吗?”
她吐吐舌头:“难道不是吗?”
回到酒店,已是深夜。
米宝开门,强森跟着进来。
她忽然心慌意乱,脸色红得不像样子。说话也是支支吾吾得:“大叔……你的房间号是多少?”
他凝视着她。
她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红得血一般,整个人都发烫了,也不等他回答,急急忙忙的:“我先去洗澡……”
冲进洗手间,反锁了门,急忙将脸埋在冷水里,这才有一点点清醒过来。
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极大的错:一进酒店就洗澡,这在男人看来意味着什么?
难道是洗白白,让人吃干抹净?
一念至此,更是面红耳赤,急忙将水龙头开大。
热水淋到身上,可是,那种心慌意外的情绪却无法被冲走。她脑子里乱糟糟的,强森走了吗?强森回他的房间里吗?要是他压根就没订房间该怎么办?
磨磨蹭蹭的,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正文
第108章欢好好不好
热水,快把一身的皮都冲掉了。终于,再也磨蹭不下去了。
她慢吞吞的走出淋浴房,又发现一个重要问题——自己忘了带睡衣进来。天啦,难道就这么裹着一条毛巾出去?
昨天晚上一个人在酒店,自然没有任何顾忌,窗帘一拉,光着身子满屋走也没关系。可现在,睡衣都在外面。虽然只有一门之隔,但是,这么冲出去也不是办法。
难道,让强森给自己拿进来?
这更不可行。
磨磨蹭蹭,拖拖拉拉,可是,又没法一直不出去。
终于,硬着头皮裹着浴巾出去,蹑手蹑脚,直奔衣帽间,想神不知鬼不觉拿了睡衣换上。
“小宝……”
强森坐在椅子上,抬起头,放下手里的杂志,看到她,忽然闭了嘴——但见某人用大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就连肩膀都包裹得一丝不透。可是,浴巾就这么大,一双长腿就那么露出了一大截――真真是顾头不顾腚。
但是,但是,灯光下,那双腿笔直、修长、雪白,粉光标标,也或许是因为羞涩,更是显得局促,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那里。
强森忽然觉得自己喉头很干,莫名其妙地觉得一紧,他伸手想去解开领带,可手伸到领口,发现自己只穿着衬衣,根本没有领带。
米宝窘得几乎要钻到地洞里去。
强森却呵呵笑起来:“洗澡洗了一个半小时,我本以为你是不是晕过去了,正考虑要不要破门而入来救你。”
她满脸通红,抓了睡衣就冲进洗手间。
三下五除二,换上了一套极其保守的家居睡衣,这才施施然地走出来。
强森拍拍身边空着的位置:“小宝,过来。”
她咬着嘴唇,声如蚊蚋:“大叔……我……我……”
他盯着她,沐浴后,脸色更是红润,绿色的睡衣虽然保守,可是,看起来特别温柔情切,就好像荷塘中随风摇曳的一支花骨朵儿。
他那种脉脉的眼神令米宝更是不安,双手胡乱纠着睡衣,模模糊糊的有种预感:也许,今晚会发生一点什么。可是,又害怕,或者说一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小宝,再扯下去,你的睡衣就要被扯出一个洞了。”
“大叔,我……”
他瞪着她:“我我我的干嘛?快过来……”
她终于硬着头皮过去,他这才指着她的睡衣:“你看看……”
米宝低下头,看到自己的睡衣扣子完全扣错了,左边衣襟比右边长了一大截。
“小宝,这么大的人,连扣子也不会?”
她羞愧难当,原来,自己会错了意。
“好了,乖乖地在这里坐着,把洗手间让给我。”
她脸更是血红,强森笑着站起来,她听得洗手间的门关上,这才松一口气。
里面,传来水花飞溅的声音,忽然很好奇,强森的身材到底怎样?健壮?六块腹肌?就像那些荷尔蒙超级旺盛的健美先生?
和荷尔蒙、荷尔蒙……现代男人身上的荷尔蒙已经越来越少,所以,具有这东西的就成了稀罕物……自大学时代起,她不知不觉地,找男朋友的标准就变成了强森――可是,现实很悲催,英俊潇洒的又显得娘娘腔;孔武有力的,又总是粗野不文;如强森,二者兼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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