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气,一溜烟的窜出小巷。
常乐一路笑着追了出来,那一脚之后,我像是中了传说中的吸星一样,心里的怒气一下子全泄了出去。无力的蹲在路边,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常乐站在我身前,高大的身形遮住了刺目的阳光,伸出手来柔声说,“走吧。”
蹲在太累,干脆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抱着双膝,抬眼看着他咧开的那一口白牙,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个锦囊,放在他摊开的手上,那只手白皙细长,掌心却布满老茧。
“先放你那吧。”常乐的手很稳,稳的悬举在半空这么久竟连丝轻微的抖动都没有。
“你不是想要这个锦囊吗,现在还给你,咱们两不相欠了,以后阳关独木,各安天命,你走吧。”我淡淡的说。
“我走了,你怎么办,你不是要进宫找人吗,如果我走了,谁带你进去。”
“谁说我找人了,谁要进宫了,又不是选秀女,我要回家啦,你身上还有钱没有,朋友一场,给点跑路费。”这小子身上钱不少,出手也挺大方的,随便给个两的,不仅回家的路费有了着落,连带的还能还了牛老爹的私房钱。
常乐拉起我的手,把那锦囊硬塞到我的手中,“君君,骄傲是最要不得的东西,别让你心里的傲气,变得娇气,它只会蒙蔽你的心,让你看不见自己心里真正想要的,你在找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桑楚国的太子白睿~~~~~~别动,听我说完,”常乐紧了紧握着手,制止了我的挣扎,“逃避不是办法,你问我,为什么不问你为何要进天香团,因为我知道你想进宫,你想去找他,可是骄傲如你,又如何能接受心爱之人与他人另结秦晋之好,所以你想问的不是我,你气的也不是我,你气的是你自己,你想问的也是你自己,你气自己的没用,为什么到这时候还是放不下他。”
“谁,谁说的,你以为你是谁啊,跟你很熟吗。”我嘴里不甘的否认着,却仍是一动不动的由着常乐紧握着我的手,定定的盯着常乐清澈坦荡的眼睛,因为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我没用,不敢面对自己的心,只能把怨气出在他身上。
“君君,你不是没用,其实你的心是最最好的,只是你习惯了把你的好用假恶包裹住,他们的眼睛都被蒙住了,怎么会没有现,你是个多么好的姑娘呢。”常乐语带轻柔,像在安抚我那隐隐作痛了很久的心,轻轻的抚着我头顶的,像在疼惜一个孩子般,我嗔道:“我有那么复杂吗。”说的我跟那岳不群似得,又是假恶又是真好的。
“你去找他,是因为你知道他会有危险。”
如梦境破碎般,我嚯得一声站了起来,刚才放松的身体蓦地紧绷,僵硬的像棵树,“你说什么。”
常乐淡笑着看着我,眼角无意的扫过我握着他的那只手,因为用力的缘故,手背上的青筋凸显,“我说有人要害他,那个人就是今天在城门口撞了怀真的那个人。”
“你是谁。”我厉声问道。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个人就是巫罡国的虎咒师雷藏。”总说一个人的眼睛是最骗不了人的,我紧盯着常乐的眼睛,他的眼睛清澈深邃,有我看不懂的情绪明灭着。
“你究竟是什么人。”
“君君,你在紧张,放心,我只会帮你,不会害你的,当然,我也不会害他的。”常乐保证着,“你浑身长刺的样子挺可爱的。”
“你的目的是什么。”仔细回想我跟常乐的初遇,其实挺诡异的。
“我有目的吗,让我想想,我已经跑了太久了,有点忘了,”常乐一根一根的扒开我的手,拉我靠墙坐下,“其实你的出现是个意外。”意外,又是意外,我到这个世界来是个意外,现在又出意外,我要不是妖星现世,哪来这么多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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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乞丐也是职业
夷月国盛产各种珍稀矿石,其中近一百年来最着名的就是文中之前所提到的月魂珠,只是月魂珠的出名仅仅因为它能够出如月华般的色泽,而不是因为它具有穿越时空的能力让人记得,我想如果夷月国主知道此珠具有如此神奇效用,怕是打死他也不会送给女儿做嫁妆的。相传月魂珠是吸收天地之精华所生之物,故具有常人所不见的灵气和灵力,那夷月国主在他初即皇位那是起就开始对月魂珠的研究,可是直到他第三的女儿月落出生,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只道前人故弄玄虚,此珠充其量也不过是比那夜明珠亮上了那么一点点,正好碰上那白睿太子求亲,想这珠子与女儿名字相配,便做了个顺水人情。这些个闲话暂且不表,只是那月魂珠为何在夷月国主手中如珍珠蒙尘,到了小白那里便显现出它的不同凡响的作用,我想无人能解释这其中的道理,或许如同佛渡有缘人一般,这珠子也是要认主人的。至于小白又为何变成猫,又为何因那月魂回归人形,那又是后话了,或许正因那月魂具有天地灵气,所以又附带了破邪的效果。所谓存在即合理,各位看官也无须太过计较来龙去脉,只因故事因它而起,而它却不是故事的根本。
其实说了这么多,也只是为了接下来介绍的凤栖城做铺垫,凤栖城是一座百年的老城,同时凤栖城也是夷月国最大最富有的一座城,不管是建筑还是人文都处处的彰显着与这座城池所匹配的厚重和繁华。凤栖城最出名的是手工业,夷月国虽盛产矿石,可是不管多稀有珍贵的宝石,也要经过打磨制作才能显示出它独有的光芒,而这凤栖城里最多的就是制作这些矿石的能工巧匠。于是夷月国各地挖出的矿石都往这凤栖城聚集,各地商人包括各国商人们也都聚集在此,选购商品谋取可观的利润。所以凤栖城里到处都是这种出售宝石工艺品的铺子。
那个其实上面说的这些也不是重点,重点要讲的是人。这一日早上,在凤栖城的南大街上,在某间店铺的墙角边蹲着两个据说是兄妹的人。
“就这样吗。”我平淡的说,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起伏。
“就这样。”常乐有些愕然,盯着我的脸看,想要确定我的真实反应。
“那好,走吧,骆老伯还在等着我们过去。”甩了甩麻的腿,扶着墙站了起来。
“-----你,不生气。”常乐伸手扶着我。
“我为什么要生气,”奇怪的看了眼常乐,想了想,又说:“人生不如意,十常之,你只是比别人更倒霉了点。”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利用你的事。”
“哦,那个啊,好像我是应该生气,不过算了,我可是公认的最有涵养最有风度的三镇十八村的美女。”我不甚在意的说,顺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那倒是,君君是最美的。”常乐好笑的附和着,心情较之刚才讲他的过往时好多了,身体也没那么紧绷,神色也缓和的不似刚刚的低沉,他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轻声的说:“谢谢。”
“谢什么,要谢就谢谢你的义父,他把你教的很好,还有就谢谢我那惊世骇俗的成长经历,还有我那非同一般的启蒙教育吧。”
常乐以为我故意夸大惹他开心,却不知我说的是真真正正的大实话,打死他也不会相信,我是从几千年后穿越而来的一缕幽魂。
其实常乐的经历很简单,也很复杂,使得我不得不再次感叹这个世界,常乐的遭遇堪称狗血之最,那就是灭门。一名六岁的小男孩,在他还没树立起正确的完整的人生观时,一场弥天大祸降临在他身上,一夜之间他的世界天翻地覆,他因为跟着父亲的好友出去游玩而逃过一劫,待他回到家中之时,本来温馨的家园犹如修罗地狱,遍地尸横,满目血红。而他悲恸之余也怒红了双眸,父亲的好友见他如此,忍痛带他离开家乡,隐姓埋名,流浪江湖。那人便是常乐的义父。俗话说的好,出名要趁小,掰弯要趁早,呃,那个这话也不是用在这的,其实我只是想说,常乐那时才六岁,性格和心理都还处在育阶段,所以要怎样揉捏塑造都行,于是义父痛定思痛之下,决定让小常乐避祸,忘却这段经历,从此平淡的过一世,于是便帮他改名常乐,意欲知足常乐,看的出这义父的良苦用心,事实证明他的教育也是很成功的,常乐也正如他期许般的成长,只到他临终前,把常乐生父生前留给他的一封遗书交给常乐,常乐才知道他家的灭门惨祸是一早就注定的。
常乐跟着我的目的也很简单,因为他想找到小白。也就是说他想利用我来接近小白,反过来说,我被利用了,只是我不生气,真的不生气,一点都不生气,他爷爷的,我就说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君君,在想什么。”常乐轻轻的摇了摇愣的我。
“我在想~~~~~阿婆,你到底在看什么,你从早上一直看我们看到现在了,不累吗。”我弯腰和蔼的问着蜷缩在墙角另一边的老婆婆。
那老婆婆用着怨恨的眼光死死的盯着我,还有在我正前方一步距离的地上,那里摊着七八个铜板。我的眼神就这样不断在老婆婆脸上和那摊铜板上游移。“啪”的一声,又一块铜板落下,我抬头看了看扔铜板的路人甲,“大叔,这是~~~”
路人甲:“唉,年纪轻轻出来要饭,即便是有老母要养,也不是长久之际。”
“那个,乞丐也是种职业,我们不应该歧视。”我说。
“人还是要靠劳动创造生活。”路人甲正气凛然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茫然的看着路人甲远去的背影,有种欲哭无泪的冲动。
“你,你们讨了一上午了,”那老婆婆终于鼓起勇气,指着那些铜板,颤颤巍巍的说,“就可怜可怜我这老婆子吧,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你们有手有脚,何苦与我这个快死的老婆子争这些小钱啊。”我抽抽着嘴角,常乐拼命的憋着不敢笑出声。
“知道丐帮在哪吗,我要投诉。”我从嘴角蹦出几个字。此言一出,常乐噗的一声喷了我满脸口水。
嫌恶的擦了擦脸上的唾沫,认命的弯腰捡起地上的铜板,“阿婆,这些都给你,还有这些点心也全给你吃吧,小心身体,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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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的情节比较啰嗦,这是只是过渡,很快就会好的,精彩激烈的情节就快开始了,拭目以待吧。
那个顺便给点推荐吧,收藏偶也要。
还有今天为了章节名纠结了好半天,不知该用什么,这章果然够碎,够啰嗦。
第四十八章 女人啊,女人
“很好笑吗?”常乐依旧在那笑的乐不可支,弯弯的眼眉,弯弯的嘴角,分明是个开朗阳光的俊俏郎。
“没有啊,不是好笑是很开心。”常乐不怕死的说。
我微眯起眼角,盯着他的笑脸半响,“干嘛告诉我这些。”
常乐笑容微滞,对我的问话有些愣,“什么。”
“我说,你大可不必跟我解释这么多,现在已经知道小白在何处,凭你一人之力,完全可以找到他,你又何必再带着我这个累赘。”我已经没有可利用的价值了,其实想想我也没什么可以被人利用的,什么也没做,还白捡个保镖。
“因为你相信我。”常乐的答案没有经过任何思索,脱口而出。
“是吗。”我沉吟着,思索着常乐的话,就是因为相信吗,是我相信他,还是他信任我,仔细回想,我跟他认识也不过短短几日光景,却共同经历了患难生死,想来真有点不可思议,在那种要命的生死关头,两个算不上是熟悉,甚至可是说是陌生的两个人,竟然没有反目背弃。
“是啊,因为君君是个好人。”常乐笑着朝我眨了眨眼睛。
“是吗,原来这样啊。”看着常乐在那挤眉弄眼,心中一阵释然,人生如戏,而我的人生更像是一出闹剧,不管我有多不愿意,仍旧乱七八糟的演了这么久,既然如此,再多的挣扎也是无用的,至少我们可以不让自己活的那么累。
与常乐顺着街边一路往天香团落脚的地方走,此刻已经快接近正午时分,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到底是大城镇,就是不一样,沿街一路排开各种摊贩,胭脂水粉,珠宝玉饰,琳琅满目,可惜本姑娘只对吃的感兴趣,沿着小吃摊一路的吃,吃到最后,常乐再也看不下去了,拉着我到一个卖胭脂的摊子上,硬要给我买胭脂,被我一脚踹开,小样,本姑娘美的纯天然,要这些庸脂俗粉何用。
就因为我那一脚踹的太快,没看清地方就踹了下去,常乐顶着个青的脸从地上爬起来后,拒绝给我买吃的了,唉,悔的我肠子都青了。
这厮太小人了,不就是我的脚问候了他的~~呃,那个弟弟吗,用的着出绝招吗,于是当常乐从青面雷公化身多嘴的八哥时,我彻底崩溃了,话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男人小心眼起来,比女人还女人。
我掏了掏耳朵,看着常乐的嘴一张一合的讲着女人经,“那个,没想到常兄对如何做一个完美的女人这么有见解,真是让小妹佩服的五体投递,自叹不如啊。”
“知道就好,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不要整天就知道吃,你也要学着打扮打扮啊。”常乐说的唾沫横飞苦口婆心。
“知道了,知道了。”真啰嗦,不知道是不是还踢中了他的话|岤,牢马蚤起来没完,以前怎么没现他有这种潜质。
“虽说女儿家都是宝,可你也要像个宝贝一样,这样才会有人疼嘛。”
“常妈妈,女儿晓得了。”悟空啊,我终于了解你内心的痛苦了。
“你看看你,手不要这样挥来挥去的,眼睛不要翻,要文雅一点,端庄一点。”
靠,你还有完没完,给点颜色就蹭鼻子上脸,硬把老虎当猫耍。看来不使出我的杀手锏,你都不知道老娘我是女人。
“我,我知道我出身不好,要脸没脸,要身材没身材,你说我这种人还活着干什么。”我似乎思及心中痛处,立时掩面而哭。
“你,还好啦,没你说的那么差啦。”常乐有些反应不过来。
“你不用安慰我了,我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那个月落公主是天仙下凡,我跟她一个是天上的天鹅,一个是地上的白鹅,根本就不能比,我凭什么跟人家抢人啊,任谁都不会看上我的。”掩面而哭似乎不过瘾,而且好像不能深刻的反应出我内心的那种痛苦和无助,于是,我不顾形象的嚎啕大哭,外带甩胳膊甩腿甩鼻涕,貌似电视上都这么演的,我记得有一次看过一个男演员,哭的连鞋子都甩了出去,呃,那个技术含量高了点,暂且不用。
“~~~~~君君,你怎么了,你别哭啊,别哭啊,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啊,我,唉~~”见我哭的如此伤心,常乐顿时手足无措,围着我直打转,“不哭,不哭,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求求你了,别哭了,啊。”
我哭,我哭,我就哭,看我还治不治的了你,现在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水做的女人。
“好君君,乖君君,我给你买好吃的,我以后再也不说你了,你以后说什么,我都听你的,别哭了。”常乐的笑眼笑眉硬是仇成了苦瓜,百般哄劝之下,我仍是可劲的哭,累啊,貌似我还是在刚出生那会这么卖力的哭过。
哭的气喘不已,我不得不扶着墙蹲下,顺道拉起常乐的袍子擤鼻涕。累死我了,大脑好像都有点缺氧了,晕乎乎的。
“姑奶奶,我求求你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别哭了,哭坏了身子就不好了,你说,只要你不哭,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真的干什么都行,只要我不哭。”我抽抽噎噎的说。
“恩,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只要你说,我绝对去帮你办了,你看那月落不顺眼,我去帮你把她毁容了都行。”
够毒,连毁容都上了,真是生不如死啊,我提醒自己以后绝对不要跟这种人翻脸,“毁容就不要了,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就行了。”我眨了眨眼睛,未干的泪珠粘在黑长如扇的睫毛上,整张小脸如梨花带雨,显的楚楚可怜,这一点我是从常乐的眼里看出来的,满满的都是怜惜和不忍。
“你说,不要说一件,就是十件都行,但是要不违背良知的情况下。”常乐保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