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傻再那里,三少举起那把刀,对着阳光,上面的锋芒,让他微眯了眯眼睛。
他并不想还给她,但大约这是她的安全感,何必让她不好过,于是他又看了看,还是交过去了。
雪朝忙将它夺回去,像个夺回了猎物的小狐狸,将它藏好了,瞧了瞧他手上的伤口,又有些心虚,“你痛不痛?要不要包扎?”
三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小伤而已,”他找了帕子,将它止血,又说道,“以后便是同伙了,遇到事情,便找我分担。”
他偏了头,刚好对上雪朝凑上去看他伤口的眼睛。他俩呼吸近了,让雪朝蓦然不自在,又小兽一般警惕地退开了。
三少也不在意,止了血,便向门外走,一边走一边嘱咐她,“一会要奉茶,母亲很好说话,大太太有些严肃,你不必怕。”
她也没什么好怕的,也渐渐发现颜府对她的宽厚。自然她那位“同伙”的丈夫,对她更加纵容,她要转学去信州大学接着读,也叫她转了,科系也照她的意思安排。雪朝喜欢骑马,三少还选了贴身的士官陪她,照理说她该感念,可雪朝一面觉得新的生活其实不坏,一面只觉得三少好说话,并没有别的什么意思。
府里的宽厚,雪朝心里也明白同她家里有关系。她自小受惯了优越,旁人对她的网开一面也好,格外关照也罢,都是她习惯了的,如果没有,她仍旧快活,如果有,她也不见得多么感。
颜家的女眷,除了姨太太们,便是大太太的二女儿,曼清。雪朝原觉得她是旧家庭出来的大小姐,并不愿意同她多相处,每每早上奉茶,见了她,也只是点点头问好,从没想过同她走近。
可有回曼请在骑马场叫雪朝遇到了,骑术、技巧,都是一等一的好,马上沉稳的样子,也不同于一般的小姐,大约因为她哥哥从小被当继承人培养,曼清也一并受着马背上的训练,同雪朝这种私人教练训练出来的,多一些狠厉和锋芒,叫雪朝一下子惊艳了,缠上她,非求曼清也教一教她不可。
她从来只是喜欢马上迎着风的快乐,不带什么气势,便是快马加鞭,也像个轻快的云雀。雪朝这样的女孩子,曼清自然不会讨厌她,更何况雪朝如果真的喜欢谁,又十分粘人,不多时两个人能便相处的很好。
她同曼清手舞足蹈地描述,如何才能像她马上那般地风采,英武又有一些阳刚气,不同于寻常的女孩子。雪朝喜欢戏剧,逢上喜欢的场景,便想去研究,曼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