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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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唇边挂着淡笑,但是个人都知道这是拒绝。

    程复乖乖闭嘴。

    黑色宾利飞快掠过了所有的景色,包括那个越来越小的人影。

    不过还没有开到目的地,魏惊戍就下了车:“我还有点事要办,我会自己跟他们联系,你忙你的去……把那孩子送到码头,看着回去。”

    他人下来了,跟着一起扔出来的还有一件深色衬衫,比他自己身上这件干净。

    魏惊戍捞在手里,转身朝反方向走去,与街道相对的还有渐渐晕开在天际的鱼肚白,有些早点店已经有了动静,开始做准备工作,拉开了一半卷帘门。

    一家典型当地有名的早点门前,他排在第一个。

    虽然门还没开。

    魏惊戍是这样一种人:他可以穿不好,用不好,住不好,没有钱但是不能吃不好。

    当然,这一点本身大多数人都有,关键是好这个字,完全是看个人标准和要求。

    ……想想没有钱确实不行,所以这也算是他赚钱的原因之一。

    等了半个多小时,五点多的时候天蒙蒙亮,香气也袅袅四散。蛋挞、牛角包混合在一起的甜香,黄油馥郁,酥皮细腻的味飘出很远。

    陶绫走到这了,闻了闻味道,实在不知道在嘴和钱包之间,该委屈那个。

    最后决定先排着队,趁着没开店前好好想想。

    等进了现在还长的队伍,她才看到排在第一个的是谁。

    那道背影挺拔修然,整个人裹在沾灰的长裤休闲衫里,手上还拿着件干干净净的衬衫。

    但陶绫能认出来,主是因为相对正脸,她更熟悉他的背面。

    她不假思索的准备从队伍里撤出,反正全城也不是就这一家吃早餐的地方。

    但对方一眼看到了她,同时出现的还有方才车上那个男孩逼叨了一路的人名。

    “陶绫。”

    他的人醒目,一如其声音。

    平静中莫名鼓动着暗涌喧嚣,藏着流光溢彩的蛊惑。

    陶绫不敢回头。

    生平第二次,她脑海清清楚楚浮现出要死两个字。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