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唇边挂着淡笑,但是个人都知道这是拒绝。
程复乖乖闭嘴。
黑色宾利飞快掠过了所有的景色,包括那个越来越小的人影。
不过还没有开到目的地,魏惊戍就下了车:“我还有点事要办,我会自己跟他们联系,你忙你的去……把那孩子送到码头,看着回去。”
他人下来了,跟着一起扔出来的还有一件深色衬衫,比他自己身上这件干净。
魏惊戍捞在手里,转身朝反方向走去,与街道相对的还有渐渐晕开在天际的鱼肚白,有些早点店已经有了动静,开始做准备工作,拉开了一半卷帘门。
一家典型当地有名的早点门前,他排在第一个。
虽然门还没开。
魏惊戍是这样一种人:他可以穿不好,用不好,住不好,没有钱但是不能吃不好。
当然,这一点本身大多数人都有,关键是好这个字,完全是看个人标准和要求。
……想想没有钱确实不行,所以这也算是他赚钱的原因之一。
等了半个多小时,五点多的时候天蒙蒙亮,香气也袅袅四散。蛋挞、牛角包混合在一起的甜香,黄油馥郁,酥皮细腻的味飘出很远。
陶绫走到这了,闻了闻味道,实在不知道在嘴和钱包之间,该委屈那个。
最后决定先排着队,趁着没开店前好好想想。
等进了现在还长的队伍,她才看到排在第一个的是谁。
那道背影挺拔修然,整个人裹在沾灰的长裤休闲衫里,手上还拿着件干干净净的衬衫。
但陶绫能认出来,主是因为相对正脸,她更熟悉他的背面。
她不假思索的准备从队伍里撤出,反正全城也不是就这一家吃早餐的地方。
但对方一眼看到了她,同时出现的还有方才车上那个男孩逼叨了一路的人名。
“陶绫。”
他的人醒目,一如其声音。
平静中莫名鼓动着暗涌喧嚣,藏着流光溢彩的蛊惑。
陶绫不敢回头。
生平第二次,她脑海清清楚楚浮现出要死两个字。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