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又有一次,我拿食指指着他鼻子,大声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结果,这厮身子前倾——含住了那根食指。
娘嘞,我立马就连亲妈都不记得了,谁还管他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女朋友。
好吧,我也不再问他那些事儿了,管他以前天花乱坠,现在的他,不是在我手心儿里么。
我们做一切情侣都做的事。
不要想歪了,我指的是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
以前吃过无数顿饭,走过无数条街,看过无数场电影,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快乐。
光是看着他,靠着他,那种从心底里冒出来的愉悦止也止不住。
和他在一起,随处即天堂。这大概就是恋人的幸福。
我发觉,我越来越喜欢他了。
姐妹们问我,你们亲亲了没有?
我说,亲了脸。
她们说,亲脸算屁,你要做好准备。
亲嘴的准备,我能怎么准备。
每天一有空,我就躲在一边含着自己的手练习接吻。
可谓千锤百炼。
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
那一天终于到来。
电影院里,我刚喝了一口可乐,听他喊我的名字,我转头,他的嘴就上来了。
娘的个神哪!
谁说含手跟接吻差不多?!
我全身上下都在颤抖!
那是种什么滋味啊……只能说比吃燕窝的滋味还好!
黑暗中,我还在脸红,还在:不看看是谁的男朋友。
他又发:他对你好吗?
我回:欧服扣丝!他见了我跟李莲英见了慈禧似的。
他说:那就好。
我说:我下午要和我家小秦子出去压马路,下了88。
他回:88。
下午我把在群里留言板的事情跟秦科说,他说,好巧啊。
我问,什么好巧。
他说,我把你的照片发到群上,结果群里的消息改成了“哀悼……秦科找了这样的女朋友……”
我抓起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
寒假前的时候,我们一起去聚餐,秦科拉上了他的兄弟,我拉上了我的姐妹。
话题刚开始是围绕我们的,集体回顾了一下我们是怎么在活动中心那么纯洁的地方勾搭上了的。
大家一直感叹秦科有本事,说在方寸之间的小小售票铁笼里也能充分施展个人魅力钓到女朋友。
再然后,大家喝high了,捶桌子的捶桌子,摇椅子的摇椅子,一个个都撕掉了禽兽的外衣,露出更为禽兽的本质。
吃完饭,各自散伙,秦科拖着我的手在街上走。
夜色下,周围灯光点点,暖暖照在心上。
秦科说,今年这个寒假我不能回家,要一直呆在学校的实验室。
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