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靳恪这才看清金丝眼镜男的面貌,年纪不大,颇有些书香气质,只是不知道,又是因何缘由,要来趟这“不早朝”的浑水。
最后众人在一适中的位置坐下,靳恪赞赏地瞅了一眼清骨,果见清骨对他眨了眨眼睛。别看这小子平日里马马虎虎,做起事来倒不含糊,找的这座位极佳,在场众人的一举一动都能尽收眼底。
清骨凑近靳恪的身边,压低了音量,“掌柜的,要我说,今早那命案闹得满城风雨的,那凶手不可能还傻傻地在这出现吧?”
靳恪一脸没救的眼神望着他,“我有说我在等凶手吗?况且凶手都是在路上行凶的,我若真要找他,不是应该在路上等他吗?”
清骨就是一颗直脑子,转不过来,“那你带我来这是为何?”
“凶手既然屡次选择从‘不早朝’离开的公子哥下手,那么他肯定和‘不早朝’脱不了关系,既然不知道凶手的身份和动机,那就只能从‘不早朝’下手了,说不定顺藤摸瓜,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况且,”靳恪话音一转,“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则被害人,都有一个共性吗?”
“共性?呃……对了!他们都是纨绔子弟!”清骨忽然大好,大嚷道:“音乐呢?舞蹈呢?这都几时了还不开始?还做不做生意了?”
“好生霸道。”清骨蹙眉,极不喜这施一羡的作风,混道上的也是有极讲礼数的,类似郑嵩之这种。而这施一羡就是流氓土匪的行径,让他十分看不惯。
头顶的灯忽然骤灭,聚光灯打到舞台,幕布徐徐被拉开,穿着紫色亮片开衩礼服的歌女缓步而出,极尽媚态地朝众人一礼,胸口的迤逦尽显似不觉,莺婉的调儿流淌:
“看丝丝小雨轻飘在窗前
听丝丝小雨轻轻打在屋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