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卷]
第16节 屠宰现场
年轻人惊得忘记了疼痛,此时从远处追过来几个人,气喘吁吁的愣在那里,看着那怒瞪着眼的狗头,有人狂叫道:“谁干的,畜牲养的。”
那年轻人恐惧的望着那群人,二爷收刀在袖中道:“畜牲养的,只会张口骂人的。”
说着又将狗头踢了过去道:“你家的疯狗跟你一个性子,满街咬人。”
那中年汉子气得脸色发绿道:“老鬼,我的狗是追贼的,看来你们两个肯定是同谋,都这么老了,还这么不珍惜老命,算了,我做个好事,送你去大牢安享晚年。”
二爷看了一眼那个所谓的贼一眼,一副学生的样子,一点也没个贼样,怎么会偷东西。他瞪了他一眼道:“你偷了他们什么东西。”
年轻人掏出学生证道:“大爷,他们是恶人,让小姐偷走了我的钱包,反而过来栽赃我,你要相信我。”
二爷盯着他的双眼一会之后,冷笑一声,一个人走了,走到汉子面前道:“你想要我怎么陪你。”
那学生一听,感觉老爷子肯定看出了什么,跳起身就跑,刚跑出三步,那地上的狗头,飞了起来,狠狠的砸在小腿处,他咚的一声跪了下来,眼前瞬间出现一把寒刀,当的一声,直直的插在他身子前的混凝土路上,挡住了他的去路。
汉子笑了,像是得到宝贝一样道:“老爷子,好刀法,妙啊,我是开店的,你就帮忙做几天屠夫吧,也算是赔我的狗,你这手艺真是千年难遇啊,刚才你宰了我的宝贝,我说话有些重了,你老见多识广,千万别往心里去。”
二爷走到那小贼面前道:“是贼都有一双贼眼,像我一样,所以你不该故作和我一样的眼神,娃子,什么东西都是客观的,关键在于你没偷就不要心虚的跑,我救了个贼,虽然会折寿,不过希望你对我这把刀立个誓言,这次我就不计较了。”
小贼咚的一声,对着那把没入混凝土公路中的砍刀,狠狠的磕了个响头道:“大爷,你收我为徒吧,我不想再这样混下去了,富翁的儿子会做贼吗,我是被逼出来的。”
二爷收了刀,冷笑道:“逼出来的是骨气,而不是下贱。”之后就与汉子们扛着死狗走了,留下人们如梦境一样的傻望着,那小贼低着头走了,人,一旦被认作了是坏人,一辈子就记入了自己的个人档案了,虽然知错改之,但污点,是抹之不去的,好像硬盘有备份一样。
城边的夜市,灯不红,酒不绿,但仍然是年轻男女的娱乐之地,因为可以潇洒自在。少数民族与游人掺杂在一起就更显得热闹了。二爷所去的这家店是个外地来的川菜店,生意像辣妹子一样火爆。门面三间,不算大,但是却有个响亮的招牌:天下第一炒。
清·李渔(笠翁)《闲情偶记》之《肉食》记载:“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丰衣美食,逸处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异木,香人之物也。肥则必供刀俎,靡有孑遗;香亦为人朵颐,然或有时而免。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
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野兽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