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飙升,心跳加速,脸上发热。
还好,霸王没有上弓雄起。
可是眼下它从何来呢?
那东西就在自己眼前晃动,他只好闭了眼,可是闭了眼它们还在,于是就转而去看身旁的美眉,这一侧身让他摆脱了美艳的诱惑,却又进入另外一种迷失的危机。
只好重新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可是美艳的球体又进入视线,似乎渴望他的抚摸和呵护。
这种尴尬的状态让他想起了一首歌: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yuedu_text_c();
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
这是《征服》里头的歌词,他虽说不是特别能唱,但对一些有味道的歌,也往往记忆深刻,反复玩味。
他终于恍然大悟了,自己现在是三只眼,脑后装着是神眼!刚才看到的,就是脑后看到的。要不,身前就是两位男士的背影,哪来的香艳画面哪!
虽说座椅较高,坐着回头也看不清后面坐着谁,可是神眼穿透力的缘故,却能够让他轻而易举地就穿过椅背的障碍和女人衣服的障碍,看到她珍藏着的玉体的秘密。
是这样吗?
啊啊,竟然如此哪,哈哈!从此看美女,只要后脑勺对准了她,爱怎么看就怎么看,或斯文地看,或流氓地看,或怜花惜玉地看,或昏君变态地看……
得,你选择吧!就任你所为了!
那么自己是恶魔吗?
“不,不,不!”牛福对自己说。
他又回想到梦中仙长说的话了:
“你得明白,神眼相赐,其透视功能不是诱你沉迷声色之欲,不是让你看女体,而是让你创大业。当然,这也不可避免会看到女体,还有看到唾手可得的钱财。不过只要你能够正心,能够坚持大道,这些都不是问题。”
仙长一锤定音,这确实可以让牛福心安踏实。
牛福知道一切都刚开始,不该回避的就不要回避。现在重要的是提高免疫力。他觉得既然念小学的时候就已经见识过,那就不能说没有免疫力。
所以如果自己将视域局限在胸上,那充其量就像是参加了香港的无上装晚会。
当然,增强免疫力的方法还有,那就是分散或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于是他就又想到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虽说自己一举荡平了武家村黄泥冈砖厂,可是那种经验并不好推广到仙客来饭店来进行操作。这地方是江福,一动起来就牵涉甚广,至少也会惊动到警察和记者。
而且在江福,绝对不能再闹出人命的事来。
牛福回顾了武家村黄泥冈砖厂的胜利大逃亡,觉得自己对张敢出招还是太鲁莽了,虽说最终看起来,张敢是死于狼狗的血盆大口,但实际上张敢是死于他的御电术,对此他是心知肚明的。
目前他对仙客来饭店的印象,也仅局限于倒八眉一人,现在想起此人的那一番凑近乎说话,完全是一种投石问路,是在摸顾客的底细,选择适合下手的对象。
我靠,他奶奶的奶奶!
到江福的时候,已经是过了十一点了,觉得时间上太晚了点,找上门肯定要到十一点半以后了,这时候饭店只怕是关了门,找也是白找。
“倒八,你这龟儿子,明日再跟你算账!”牛福道。
下车时他有意识地往后看一眼,后座站起来的是一位少妇,长相平平,可是皮肤白皙,胸脯丰满。他暗暗点头道,平凡中也有美丽,说的就是她了。
从公交车下来时,路已经坐了半程,他还需转乘另一路公交车,才能到达召福小区。这时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想悠着点,慢慢儿散步回家。
他还从来没有一个人散步的习惯。散步的时候,总是有哥们在身边。而一个人的时候呢,差不多都是匆匆而行。
以往他觉得散步是城市人的特权,对于像自己这样的外来工,散步就是一种奢侈。不过现在他改变了这种想法。是梦见神仙老者之后让他改变的想法。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神仙也要凡人做!”他觉得这些说法一点也没错。
从此自己的生活就要发生极大的变化,那么,就从散步开始吧!
他先是选择了背手踱步的方式,这是文人的方式。要不是当年退学打工,他有可能也是文人。他终觉得背手踱步像是个老夫子,就双手分开,还挥了挥袖子。
yuedu_text_c();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知乍的,突然就想起了诗人志摩的《再别康桥》。
然后不由自主地,就又将全诗默诵了一遍。真是感触良多呀。
原来他想到了与神仙老者的十日之约。
他不知十日之后的世界,但他定然是要离开江福,离开帅财和赵叔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江福的一切都要特别珍惜,逝去的,就永远不会再回来。
他觉得还是双臂分开,双手轻轻握拳,这样的姿势更加适合自己。他就这样慢悠悠地走了一段路。
白天下过大雷雨,现在夜里反而天朗气清了,牛福觉得心胸更加开阔起来。
突然从后面传来哒哒哒的急促而响亮的皮鞋声,这是那种钉了铁掌的皮鞋才会有的声音,这显然是女的穿着皮鞋行路。牛福并不喜欢听到这种有些刺耳的声音,而且凭他的感觉,穿这种鞋的女性,多半就是冷傲、虚荣和浅薄的品种。
此时已经夜深人静,这样的女性很有可能就是从那些娱乐场所出来的。作为打工阶层中的一员,他明显对这种女性持抵制态度的。
很快,他感觉她来了,她就在他的身后。
于是神眼照着了她,就这时,他被一种强烈的美所震撼了。
一片绮丽的情景,一个年轻女子挎着包,穿着一套绿色连衣裙,却又仿佛不着衣衫,特别优雅地走过来,好身材,美得醉人,既火辣野性,又优雅精致,胸部凸起的地方,特别雪白而光滑,即便眼下所处,是在灯光朦胧的小街,也看得出她就像白瓷器一般的人儿。
这一瞬间里,他没发现她的冷傲、虚荣或者浅薄。
他只是感觉到她有点紧张。
美景消失了,她终于走到前面去了。在擦肩而过之时,她偏过头来向他匆匆一瞥。
第10章 城市猎人
但是在他要接收她这一星目光并读懂它的时候,她已经在七步之外了。
七步之外曹植已经完成了诗作,可是,此时的七步之外,却隐藏着另外一种危险。
他发现身后跟来一个男人。
男人四十多岁,偏于黑瘦,梳着背头发型,眼睛有神,但是滴溜溜地转,很贼的样子。现在他越过了牛福往前走,走得更快了。
他正在步步靠近前面那个年轻女子。
牛福明白了,此人莫非便是“城市猎人”的品种?
他不再流连于散步,而改变了步式和速度。为了不引起男人的怀疑,他尽量保持着较远的距离。
前面是一段没有灯光的街道。除了那一男一女,附近并无他人。那男的已经离女的仅两步远,牛福意识到危险的逼近。
果然,那男人一下子窜到前面,女的像是回击了什么,但牛福看到的,却只是女的被男的拽离了街道,而从眼前消失了。
那一定是一条巷道。
想到这里,他的身子已经拐进小巷。他的速度风快,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岂能大意。
他马上就看到极其危险的情景:
女的手里拿着一只高跟鞋,正一步步地后退,男的一边手提着她的包,一边手上多了一把刀,正步步紧逼。
这也算是步步惊心了。
“妹子,丢了鞋,把衣服脱了!嘻嘻!”男子的刀在女子的脸上晃着寒光。
yuedu_text_c();
就在此时一阵风过,然后……
男子哀叫一声,身子重重摔到巷道一侧的粉墙上,手上的刀和包子都掉落于地,有两块白灰掉了下来,碎着,就朝他盖头盖脸了。
却有血从他的腹部流出来。
原来刚才牛福纵身疾掠至此人身后,一下子反扳其握刀的手臂,而后顺势猛拽甩出,他的下腹刚好压着掉落地上的水果刀。
“啊,我出血了,我要死了,我出血了!”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肚子,转眼间就跑得不见了踪影。
“没事吧小姐?”牛福拣起地上的包递给她。
“多谢大哥!我还好!”她说。
她接过包,拍了一下绿衣,一边手却还拿着高跟鞋,仿佛还没完全从刚才的惊悸中回过神来。
不觉间已经走到巷口。
突然她喃喃说道:
“他会死吗?”
“你是问那贼人吗?”牛福道,“他死不了,也许根本就没那么严重!”
她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她在听他说话。
“我刚才已经注意到,除了在他倒地之处有一丝血迹之外,一路上并无他处血迹,所以他不会有事的!”
“他要是用手捂着伤口,也许……”
“那样的话,血也有可能渗出手指滴到地上。关键的是,贼人倒地的地方相当平坦,那刀自然也会平放,所以不可能刺体较深。我看不过是皮外伤罢了。足见贼子心虚……”
“大哥说得很有道理!”
“亏你,刚脱离险境,却还替恶人考虑。像你这样的善良,其实有些愚……”
牛福说到这里,发现自己说漏嘴了,于是突然来个急刹车,觉得这“蠢”字是万万不能说的。
可是这绿衣女子突然一路小跑前去。“莫非是我这话刺伤了她。”牛福心道。
见她俯下身像是检东西,然后又一路小跑过来。
她的手上多了一只高跟鞋。
这下他明白了,而且也明白了她先前,正是用高跟鞋对那男子进行回击的。
她拿着高跟鞋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穿。
“你是说我愚蠢,对吗?”
见牛福迟疑着没说话,她又接着说:“这人我见过多次,事情可能因一次跳舞而起,那是湖滨露天舞会,我当时路过,心血来潮下场跳了三曲。我发现有一个男人在旁边站着,死死盯着我看。所以我马上就撤了。”
她继续往下说:“后来几天后,我又一次在街上遇见他,当时也没多在意。接下来几天,我频频遇见此人,就觉得有些不对。然后就有意识地躲他,没想到他今晚变态到这样!”
这时她才仿佛清醒过来,说道:“还没请教大哥的名字?”
“我叫牛福!牛马的牛,幸福的福。”
yuedu_text_c();
“我叫陶媚,陶瓷的陶,妩媚的媚!”
哦,难怪是白瓷一般的人儿!难怪是如此地妩媚!他突然心里就感慨了。
“好的,大哥!夜深了,就此留步吧!我就住前面不远,下面的路是大路,而且有灯光,你就不用送了!”她指着前路道。
“好,我知道!不过刚好,我住的地方,也是从这里过。”牛福突然灵机一动。
牛福不知为何要这么说,但他的态度始终是帮人帮到底。他觉得今晚如此凶险,还是送她到家才保平安。
她的目光中显得很惊讶,稍稍停顿了一下说:
“那……牛哥请先行!”
“陶媚你不用太客气,还是一起走吧!”
于是同行,陶媚现在等于在街上打赤脚。牛福偶或会轻轻瞥上一眼,看着她一双娇嫩如笋的美脚。“咯脚吧?”他说。
“还行!牛哥不像是本地口音?”
“我到这里打工,自然不是本地人!我是河北沧州的!”
“哦,是沧州好汉!失敬失敬!”
“你要是再打个拱手,行了古礼,就更像是古代小姐了!”
“牛哥真是特别豪爽!”她莺声如歌,“在牛哥眼里,我是不是太古典,太不现代?”
“你的形象模样古典,你的性格气质现代!”
“这是经典评价吗?”
“这评价不经典,可你人经典!”
“牛哥,瞧你出口成章,是公司白领吧?”停顿了一会儿之后,陶媚说。
牛福笑了,然后说道:“不,我可是纯粹打工阶层,而且干的活在常人看来,颇有几分风险呢!”
“是吗?”
“我是负责公司的高楼外墙清洗的!”
“哦,是蜘蛛侠吗?”
“是蜘蛛工吧,不敢称侠!”
“不过看牛哥的身手和言行,完全可以称侠!”
“陶媚过誉了!”
这么又说了几句,好像就又熟悉了几分,已经差不多是老朋友了。
第11章 佳人入梦
陶媚指着前头灯亮处道:
“前面就是食为天快餐店!我就到那里!有空请到快餐店来,我请你吃个便饭。拜拜……”
可是就在她转身的时候,却哎哟了一声。
yuedu_text_c();
她挣了一下身子,却无法前行。
随即柔软地坐到了地上,那动作颇是优雅,可脸上表情却痛苦不堪。
“没想到不穿高跟鞋也会崴脚。”她对着走近的牛福苦笑着说。
“我扶你过去?”
“我走不动了!你先走吧!”她说着,正在掏手机。
他想,她应该是想招呼店员过来帮忙的吧。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他说。
她已经掏出了手机。
“让我抱你过去,好吗?”
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他本来可以完全不必说这句话,就直接抱她过去,她心中也是愿意的。但他总是觉得鲁莽了点,要是她不肯而挣扎的话,那不是大家脸上都不好看。何况他对她又没有歪念头。
她没有在手机上输入。她一双眼睛明彻如水,照着他。
“谢谢!你背我过去吧!”
他蹲了下来,为了让她更好地行动,他把身子埋得特别低。她明显地感觉出来了。于是对他也就更增几分信任。
她的一双玉臂如柔韧的长春藤,攀过他的铁肩,优雅而下,围着他玉柱一般的脖子。
于是,她的结实的胸脯也就紧贴着他的肩背,她的双腿自然地向他的臀部收紧,只是由于赤脚行路的肮脏,所以她有意识地不让脚触碰了他的牛仔裤。
这一段路没有多远,但在他俩的记忆里,路却是很长很长。
他俩都在这段路上,营造了属于自己的梦。
尤其是牛福,他的脑后的眼睛,几乎就贴着她的脸,她的唇,感受着她的呼出的芬香气息,他觉得自己跟她离得特别近。
“我到了!”她说。
他在这时已经看到了那家亮着食为天的招牌的快餐店。而且看到了在食为天的左翼,闪亮着快活林桑拿城的高高的霓虹广告牌。
呦嗬,这选点不错呢,就在桑拿城的旁边,风水应该不错吔。
大门虚掩着,他没放她下来,直接背了进去。里头有个女孩还在大堂,见此光景慌忙迎了过来。“陶姐!陶姐怎么啦?”
“没什么,脚崴了!丽丽,待会儿替我揉揉!”
陶媚跟女孩招呼了,然后对牛福说道:“放我到长椅上吧!”
他放下了她,她看着他,脸上泛起红云。她的手伸过来让他握着,然后她说:“你放心走吧!我没事了!”
“好,晚安!”
看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店门外,陶媚突然有些怅然。
现在牛福在往回走,此时他也是有些惘然若失,他未曾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还会有这样一段浪漫曲。
召福小区还是原来模样,旋进房间,却有一种隔世之感。他觉得这种感觉来得过早了些,截止现在,离神仙老者的梦中约定,也不过十个小时而已。
其实这种感觉,还不仅仅是与神仙老者的十日之约,更在于自己命悬一线,死而复生。
yuedu_text_c();
这时他的目光突然看到了墙壁上的一幅画,那是某日他一时兴起,用铅笔作画,画了一幅“徐福出海图”,其实他现在觉得此题不如改为“徐福的幸福生活”。
原来牛福一向羡慕古时徐福忽悠秦王,渡海寻神山不归的事迹,早就幻想穿越异时空,重塑快乐人生。
哎,不知将来,我牛福的幸福生活又会如何呢。
这一天他从凡人一跃而成为奇人,从此生活太是不同。但他的各种想法也更加复杂化了。
有了神眼的牛福,哪能找不到幸福生活?他想。
不是跟神仙老者都有了十日之约吗?既然神眼是真的,